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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发布日期:2022-03-14 10:54 信息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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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陕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落实社会保险纾困惠企政策的通知》,发挥人社稳岗政策效应,主要采取“降”“返”“缓”等方式保市场主体活力,助企业复工复产,稳企业就业岗位,全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一降
 
  为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省人社厅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社保费连续“三降三延”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预计减轻企业负担32亿元。同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做到政策覆盖范围、经办服务标准、享受待遇水平“三个不降低”,为企业和职工吃下“定心丸”。
 
二返
 
  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影响,面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等诸多压力,陕西省人社系统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顶格执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高至90%,参保单位裁员率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政策覆盖范围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6类用人单位。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限时落实到位,加快政策落地,让企业轻装上阵。预计将惠及企业1.5万户、职工96.49万人以上。
 
三缓
 
  助力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社保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陕西省人社系统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不计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同时,对餐饮、零售、旅游等服务行业给予政策倾斜,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让企业和职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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