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青海省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扩展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夯实实名登记、强化培训见习、帮促困难群体、增强权益保护等务实举措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拓展企业就业的主渠道,激励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大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领域人才需求开发岗位,切实鼓励支持基层就业。充分发挥对口援青机制作用,开发就业岗位。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到民族特色和家畜产品加工、新产业、新业态中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各类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积极挖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从业机会,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
推进实名登记服务,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动态,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持续开展“人社(就业)局长进校园”宣讲活动,举办灵活化、小型化现场招聘活动。推出“直播带岗”“云宣讲”“新职业体验”“职业指导直播课”等就业云服务活动。
深入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提供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支持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加强就业指导。积极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等活动。加强就业见习规范管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此外,积极帮促困难群体,宣讲就业政策,帮助毕业生树立市场化、社会化多渠道就业观念,引导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维护就业权益,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