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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30 09:35 信息来源:网络 浏览量: 次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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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厅局委办:

为大力推进我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6〕168 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范围。

全区注册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科研院所,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可作为链主单位牵头申报技能生态链;链员单位由链主自主遴选,主要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单位、相关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总体信用条件:链主单位、链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已履行处罚决定且整改到位的一般行政处罚,申报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存在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骗取财政资金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

企业类链主:在宁夏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健全,在所属产业链、产业集群具备引领带动作用;能够提供相应就业岗位;建立内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愿意在生态链内落地新 “八级工” 制度,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树立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

院校及科研机构类链主: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完备,具备链接市场主体的能力与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拥有成熟校企合作、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及社会技术服务能力较强。

链员单位条件:企业类链员须在宁夏注册独立法人,与链主具备产业链配套或者行业关联关系;院校、培训机构类链员应当具备相匹配的专业、师资、实训场地、技能评价实施能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其他链员,可提供培训、就业对接、行业协同等配套服务。

二、申报程序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遴选采取自下而上、属地管理、逐级推荐方式,以五个地级市为单位统一组织,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作为链主单位牵头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编制申报材料(含链主单位基本情况、行业产业基础、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现状、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方案、全部链员单位名单及合作协议等)。

(二)初审推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审核,征求公安、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宣传、网信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形成本地拟推荐名单,正式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抽调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采取查阅书面资料、答辩评审等方式,围绕产业链契合度、链主带动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可行性、培训评价就业预期成效等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实地评估名单。

(四)实地评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专家评审排序,对入围单位开展差额实地评估,现场核验链主单位资源条件、合作落地情况,核实建设方案可行性。

(五)社会公示。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实地评估结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提出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遴选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名单,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三、工作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遴选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企业、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掘本地产业链优势资源,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牵头申报,做好申报业务指导。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对照遴选条件审核全部申报材料,对申报主体信用、近三年有无安全事故、重大舆情、违法失信记录严格核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请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完整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报送材料主要包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申报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方案、链员单位清单及合作协议、各职能部门信用核查反馈书面材料、相关佐证材料。

联 系 人:商  静

联系电话:0951-5099012    5099119(传真)

邮    箱:nxrstzynljsc@163.com

 

附件:1.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申报表

      2.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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