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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打造面向东盟人力资源服务核心区
发布日期:2022-05-10 10:29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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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决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推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的政策优势,打造“一园多区”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区域性人力资源产品采购首选地和面向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核心区,推动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快速集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按照《方案》,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在建成运营五年内入驻企业200家以上,园区内年营收实现500亿元以上,吸引“世界100强”“大中华区50强”“中国100强”人力资源企业落户10家以上,力争升级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面向东盟、全国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园目前设立核心园区1个,分园区1个,总体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后续可结合实际设立新的分园区。
 
  为保障产业园的运行发展,给予产业园内入园企业及人才税收优惠支持、地方贡献奖励、入园场租补贴、营收增长激励、融资服务支持、企业成长奖励、业务发展支持、人才服务支持、创新引领支持、“一事一议”支持等。入园企业可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5年内按其当年对广西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营收增长激励每年最高达100万元,单个项目贷款利息补贴最高达500万元,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上市补助。对于产业园的人才,依照规定享受南宁市各类人才项目和服务政策,对入园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高管、技术人才按其当年对本地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对为南宁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依照规定按最高100万元给予“伯乐计划”奖励;对依照规定开展职业介绍、中介引才业务,或在就业稳岗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依照规定给予职业介绍服务补助、中介引才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南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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