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8 09:59 |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 浏览量: 次 | 字体: | 分享到: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明确面向区内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支持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鼓励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学徒制培训;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券,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拓展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
关于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企业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技师每人每年80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学徒制培训备案材料、培训实施、考核评价、补贴申领发放按相关文件执行。
为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西将持续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模式,帮助培训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培训关系,并鼓励自治区级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同时,支持企业申报市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通过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形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为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及评价工作,广西将稳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全面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探索新职业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罗琦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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