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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
发布日期:2021-07-02 09:15 信息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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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陕西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脱贫攻坚过渡期陕西省就业帮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坚持“平稳过渡、扩面提质、拓展延伸、协同联动”原则,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促进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通知》明确,在鼓励转移就业、支持开发本地就业岗位、鼓励脱贫劳动力创业增收、支持技能培训促就业等方面完善衔接就业帮扶政策,通过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就业帮扶重点工作。

       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方面,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围绕打造三秦制造(秦工)、三秦家政(秦风)、三秦小吃(秦味)、秦遗传人(秦遗)等“4+X”陕西技工品牌,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技能)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

      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方面,聚力建设千亿级国家级苹果、奶山羊、猕猴桃、茶叶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产值超过1亿元的“一村一品”示范村、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产值超100亿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脱贫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脱贫人口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

       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方面,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以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对象,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在产业政策、重点项目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保障上予以适度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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