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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区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18:15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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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宁东社会事务局:
    现将《全区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助力我区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移民安置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需求,建立完善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百万移民家庭等“三类”帮扶家庭(以下简称帮扶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帮扶家庭“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开展帮扶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万人次。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
实施技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市、县,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逐步实现每个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建立1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每个具备条件的县(区)建立1所技工学校。支持民办技工教育发展,鼓励各级各类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
    (二)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以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培养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政策,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争每个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根据各市县(区)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培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充分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带动作用。对有潜质、易推广、带动作用强的,在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上予以扶持。
    (四)实施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发展,择优认定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在现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基础上,探索组织实施新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计划,力争每个县(区)至少实施一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五)打造宁夏特色劳务品牌。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鼓励各县(区)发掘一些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努力形成“一县一品”的品牌效应,提升脱贫劳动力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积极作用,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的“四送”活动,扩大劳务输出渠道和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
    (六)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鼓励技工院校积极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帮扶家庭子女及劳动力等群体广泛开展招生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成长为高技能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养,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马兰花计划”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持续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七)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为技能劳动者提供展示交流平台。鼓励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依托优质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做好选手集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工作,原则上自治区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区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并组队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将开展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协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县(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完善服务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统筹使用并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闽宁协作等各类资金作用。将职业教育培训协作纳入闽宁协作重要内容,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帮扶重点,扩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供给和输出。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引导和支持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对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发放程序、资金来源保持不变。技工院校要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三)强化培训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帮扶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每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同步实施,做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补贴标准、档案资料、考核验收“五统一”。要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按照国家职业(工种)目录和自治区18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在订单、定岗、定向和专项培训计划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培训进村”“送技上门”“互联网+”和“因业施培、因人施培、因需施培”“线上线下融合”等模式,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属地综合监管原则,强化培训资金监管,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引导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技能致富、技能成才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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