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25 08:43 |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 浏览量: 次 |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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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部门、宁东管委会、各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大型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94号)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