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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11:16 信息来源:网络(人社厅 )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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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1〕95号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核准,我区达到合格标准的人数为24人,其中:初级12人、中级12人,现予以公布。初、中级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进入“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栏目,申请证书邮寄。邮寄时间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13元/人,区外21元/人。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手机: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1年3月23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1.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标准合格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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