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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产业工匠学院2026年首期项目制培训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30 09:54 信息来源:原创 浏览量: 次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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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宁夏 “六新六特六优” 产业布局,服务现代化工、新型材料、数字信息、现代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产业发展,打通 “培训 —评价—就业—增收” 全链条,宁夏新产业工匠学院正式投入运营,现启动 2026 年首期项目制培训招生工作。

培训全面推行“岗位需求 + 技能培训 + 技能评价 + 就业服务” 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实现“产业缺什么培育什么,岗位要什么实训练什么”,让所学技能精准对接产业需求,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结业即适岗。

 

 

培训模式:产教评技能生态链

01

产业出题(需求端)

 

培训前深入园区、企业摸排岗位缺口,依据真实岗位标准设置课程与课时。

 

02

教育育才(供给端)

 

实行学校教师 + 企业导师 “双师同堂” 教学,实操学时占比超 2/3,车间即是课堂。

 

03

评价赋能(证书端)

由校内教师、企业导师、行业专家联合开展考核,重点评价实操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与职业素养。

 

04

岗位落地(就业端)

建立 “一班一档、一人一卡” 回访机制,在结业后 1、3、6 个月开展三次跟踪回访,反向迭代优化课程体系。

招生对象

01

在职或待岗人员

 

1.企业在岗职工;

2.企业新招聘人员或待业青年;

3.企业转岗人员。

 

02

政府补贴类人员

 

1.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2.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

4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5 .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

6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

注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

首期开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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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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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原则(政府补贴类)

01

实行“先垫后补”,符合条件人员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培训补贴。

 

02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03

不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04

困难群体可按规定申领生活费/交通补贴。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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