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0 09:56 |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 浏览量: 次 | 字体: | 分享到: |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发〔2020〕3号)和《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经各地市审核推荐、自治区专家评审组实地考核评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题会议研究,拟认定吴忠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创业孵化基地、银川市海沃空间创业孵化基地、银川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吴忠市家政服务创新创业基地、中卫市全通枸杞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第七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现将以上5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5046149、5099016。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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