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要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载体单位申报、部门(单位)推荐、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厅务会议审定,现将2021年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拟建设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1.宁夏钽铌冶炼加工新技术及新产品应用研究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国家钽铌特种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宁夏低阶煤清洁转化与应用创新技术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3.宁夏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技术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4.宁夏电力设备智能化研发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北方民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5.宁夏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医科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6.宁夏现代煤化工技术技能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7.宁夏口腔颌面外科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口腔医院
8.宁夏肿瘤安宁疗护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科
9.宁夏农业重点特色产业(枸杞、酿酒葡萄)病虫害绿色防控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回族自治区植物病虫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10.宁夏地下水与生态环境效应研究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宁夏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察创新团队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实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5099010。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若举报问题核查属实并影响资助的,将取消相关人才小高地建设资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