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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23 08:58 信息来源: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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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依据和背景
 
  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从自治区人才经费中申请专项经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一直借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行)发〔2017〕449号),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此,我们结合近年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情况,特别是针对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自治区人才办、自治区财政厅起草了《办法》。目的就是进一步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4章21条,分别从总则、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总则。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的实施内容和经费预算,其中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每期不超过10万元,急需紧缺人才和岗位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原则上每期不超过8万元,其他项目培训经费依据有关规定测算拨付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
 
  (二)组织实施。规定了重点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批、标准要求和具体实施的流程。按照项目征集、材料申报、专家评审和研究审批的程序精选培训项目组织实施。
 
  (三)经费使用。明确了重点培训项目经费的用途和标准,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办法管理。经费支出有支出标准制度规定的,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尚未制定支出标准的,按照厉行节约、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四)管理监督。明确了重点培训项目的监管单位,并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方式、依据作了规定。按照“完成一个、审查一个、归档一个”的方式进行管理,也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经费审查或审计评估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办法》确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继续教育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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